question-icon 劳动经济补偿金个税的计算方式究竟是什么?

我最近离职拿到了一笔劳动经济补偿金,不太清楚这笔钱要不要交税,要是交税的话具体该怎么计算个税,想了解下详细的计算方法以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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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经济补偿金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确定免征范围。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一定范围内的经济补偿能够切实用于生活等方面,不至于因缴税而减少过多。 其次,对于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某人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2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3倍就是15万元,超过部分为5万元。该人在企业工作了8年,那么5万元除以8年,得出商数作为月工资、薪金收入,再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另外,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最后,如果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主要有《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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