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关键依据,它指的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同样根据该法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即: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照法律规定,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不存在扣除项目,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时,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1 - 20%)。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财产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