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的事务,但是对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太清楚。我想知道应纳税额到底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具体的公式可以参考?我希望能了解这个公式以及公式里各项的含义,这样我就能准确算出自己该交多少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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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或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金额。它的计算方式会根据不同的税种而有所差异。 首先来说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这里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则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例如,某企业当期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3%,则当期销项税额为100×13% = 13万元,如果当期进项税额为8万元,那么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3 - 8 = 5万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例如,某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为500万元,不征税收入为20万元,免税收入为30万元,各项扣除共计350万元,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为10万元,适用税率为25%,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500 - 20 - 30 - 350 - 10 = 90万元,应纳税额 = 90×25% = 2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它分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不同类型。以综合所得为例,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例如,小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万元,专项扣除为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为2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20 - 6 - 3 - 2 = 9万元,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应纳税额 = 9×10% - 0.252 = 0.648万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规定了不同类型所得适用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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