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所得额等于什么?


纳税所得额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关键依据,简单来说,它就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各项允许扣除的项目后剩下的金额。这个金额可不是随便算出来的,它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对于企业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不征税收入包含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各项扣除则涵盖了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例如,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收入总额为 1000 万元,不征税收入 50 万元,免税收入 30 万元,各项扣除 600 万元,以前年度亏损 20 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1000 - 50 - 30 - 600 - 20 = 300 万元。 对于个人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不同的所得类型计算方式不同。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比如小李一年的工资收入是 12 万元,各项扣除总共 3 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12 - 6 - 3 = 3 万元。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