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在处理税务申报的事情,不太清楚应纳所得额该怎么计算。想了解下应纳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释,这样我就能准确算出自己该缴纳多少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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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或企业需要缴纳多少税的基础金额。不同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的收入总额,就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里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收入总和,比如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不征税收入是指那些按照法律规定不需要交税的收入,像财政拨款等。免税收入则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而给予免税优惠的收入,例如国债利息收入。各项扣除包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合理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来弥补。对于个人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综合所得收入额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的收入总和。费用六万元是国家规定的每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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