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就是我们计算要交多少税的一个基础数额,它是在一定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算出的应缴税的所得额度。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会因为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差异。下面为你介绍一些常见的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的收入总额涵盖了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多种收入形式;不征税收入一般指财政拨款等;免税收入例如国债利息收入等;各项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还没弥补完的亏损。 对于个人综合所得而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年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年收入额是工资、劳务报酬等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总和;专项扣除主要是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等。 对于经营所得,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即: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这里的收入总额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成本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费用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损失则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