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离婚时十岁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生活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今年十岁了。我很纠结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想尊重孩子的想法。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十岁的孩子能不能自己决定跟谁生活,要是孩子选了一方,法院就一定会把抚养权判给那一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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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十岁的孩子是可以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意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而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意味着,当孩子十岁时,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不过,这并不代表孩子选择跟谁生活,抚养权就一定判给谁。法院还是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各种条件。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良好的教育资源;还有居住环境,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对孩子成长很重要;另外,父母的品德、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因素也在法院的考虑范围内。法院会全面权衡,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中成长。 例如,孩子表示想跟父亲生活,但母亲的经济状况明显更稳定,居住环境也更适宜孩子学习和生活,并且母亲一直以来对孩子的照顾也很周到,那么法院可能在综合考虑后,依然将抚养权判给母亲。总之,孩子的意愿是重要参考,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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