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期间可以找男朋友吗?
我正在和老公打离婚官司,现在还没离成。最近我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男生,我有点想和他在一起。但又担心在诉讼离婚期间找男朋友会有法律问题,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找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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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期间是否可以找男朋友,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法院正式判决离婚且判决书生效之前,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是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离婚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可能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从实际影响来讲,如果在诉讼离婚期间找男朋友并且与男朋友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把柄。对方可能会以此主张你在婚姻中有过错,进而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比如,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你被认定为有过错,那么可能会少分财产。而且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对方也可能会以你在诉讼期间有不适当的行为为由,主张你不适合抚养孩子。所以,在诉讼离婚期间找男朋友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和实际影响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利后果,建议在离婚程序完全结束,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后,再开始新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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