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和老公过性生活吗
我和老公已经起诉离婚了,但是现在还没判下来。最近我们俩之间氛围有点缓和,有了这方面的想法,可又怕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想知道在起诉离婚这段时间到底能不能和老公过性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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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期间,从法律层面来说,夫妻双方在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之前,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意味着从理论上讲,只要双方自愿且不存在一方强迫另一方的情况,是可以过性生活的。 首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起诉离婚期间夫妻之间过性生活。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提交提起离婚诉讼申请后,到法院最终判决离婚生效前,双方仍属于合法夫妻,有共同居住等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期间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是严重违法的,甚至可能构成强奸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从实际离婚案件处理角度看,起诉离婚期间过性生活可能产生一些影响。比如对方可能主张夫妻关系并未破裂,进而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走向。还有些情况,如果因为同房导致怀孕等,也会让离婚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总之,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过性生活不被法律禁止,但一定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同时也要考虑到可能对离婚案件产生的各种影响。 相关概念: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解除其婚姻关系的行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判决生效、一方死亡等)的这个时间段。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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