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还能被起诉吗?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他们欠了我一笔钱。最近我打算起诉他们要钱,却发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我想知道公司都注销了,我还能不能起诉它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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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是否还能被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注销意味着什么。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一旦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就如同一个人去世一样,其法人资格消灭,在法律上它就不再是一个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了。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不能再作为被告被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这意味着公司注销后,其法律主体资格已经不复存在,也就不能再成为诉讼中的被告。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公司注销了,相关责任人仍可能要承担责任,这时可以起诉相关责任人。比如,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起诉作出承诺的股东或第三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此外,如果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起诉股东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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