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认证进项税和待抵扣进项税有什么区别?


待认证进项税和待抵扣进项税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待认证进项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取得了扣税凭证,但还没有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拿到了可以用来抵扣税款的发票等凭证,不过还没去让税务机关确认这些凭证的有效性和可抵扣性。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专栏,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抵扣进项税,主要是针对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为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待第13个月时,可抵扣剩余的40%,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总的来说,待认证进项税强调的是尚未认证这一状态,而待抵扣进项税则侧重于已经认证,但按规定要在以后期间抵扣的情况。这两个概念在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中有着不同的应用场景和操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