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订劳动协议可以补签吗?
我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协议。我担心这样对自己权益没保障,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能不能和我补签协议?补签后之前的工作时间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展开


公司未签订劳动协议是可以补签的。 首先,从法律效力来看,只要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没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几种情形,只要补签合同不存在这些情况,就是有效的。 其次,关于合同期限的约定。补签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标注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在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之内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补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从确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这种行为可理解为劳动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视作对过去行为的追认,等同于双方在确立劳动关系之时就已签订了劳动合同。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