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报考证明开不出来,写保证书可以吗?
我报考了一个岗位,要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但原单位因为一些原因不给开。我想知道能不能不提供这个证明,而是写一份保证书来替代,这样在法律上和规定上是否可行呢?
展开


在很多报考的场景中,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通常会要求报考者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这主要是为了确保报考者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纠纷等问题,且原单位知晓并同意其报考其他岗位。 从法律角度来说,同意报考证明和保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同意报考证明是原单位明确表示知晓并同意报考者报考其他岗位的书面文件,它代表了单位的一种正式意见。而保证书则是报考者单方面作出的承诺。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同意报考证明开不出来时能否用保证书替代。具体是否可行,要依据招考单位的要求和规定。 如果招考公告中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而没有提及可以用保证书替代,那么写保证书可能无法满足要求。因为招考单位设置这一条件是为了规避风险,如果允许用保证书替代,可能会让他们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报考者与原单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 但如果招考单位在后续的沟通中,明确表示可以接受保证书来替代同意报考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下,写保证书就是可行的。不过,报考者需要在保证书中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承诺,例如承诺如果因报考产生与原单位的纠纷,自己将承担一切责任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