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欠工程款该如何追讨?


如果甲方欠工程款,以下是一些追讨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沟通和协商。在这个过程中,要明确指出合同里关于付款的条款,告知甲方工期延误带来的影响以及可能进行法律诉讼的后果,以此促使对方尽快付款。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成本较低,还能维护双方关系,要是能协商成功自然最好。法律依据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有按照合同履行的义务。 要是直接沟通没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由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出的,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让甲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它可以正式告知甲方其欠款行为已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限定一个合理的付款期限,并说明不付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还可以请求调解。可以请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中立的第三方会协助双方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的好处是比较灵活,能节省时间和成本,而且调解协议通常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仲裁或诉讼也是有效的追讨途径。仲裁是通过仲裁机关请求裁决,诉讼则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讲,诉讼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拨款和结算等条款,这是追讨工程款的重要法律依据。在诉讼中,若甲方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经济实力,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也可以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签署协议后,若一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这对于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有重要意义。 另外,在追讨工程款过程中,证据非常关键,要保留好如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往来文件、付款记录等能证明甲方欠款事实的证据。 相关概念: 实际施工人:指在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下,实际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主体。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违法分包: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