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同时抵押给两个人吗
我现在有套房子,因为一些资金需求,想着能不能把房子同时抵押给两个人来获取更多资金。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也担心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一下到底能不能这么操作,要是可以的话,后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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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可以同时抵押给两个人的。抵押呢,简单来说,就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抵押人不把抵押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而是用这个财产来保证债务能得到偿还。 《民法典》对于抵押人数并没有限制。不过要注意,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房屋的价值。要是超过了,可能后续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债务无法完全受偿等。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的房屋,并在处理房屋得到的价款中优先拿到自己的那部分。而且在房屋同时抵押给两个人后,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首先,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这就好比排队,先登记的债权人优先得到相应的清偿份额;其次,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登记就像是给你的权利做了一个公示,让别人都知道这个权利的存在,没登记的自然就靠后;最后,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也就是几个没登记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在总债权中的占比来分配价款 。 另外,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一系列文件,比如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等。 相关概念: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抵押财产: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它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且具备法定条件的财产。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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