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押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我有一套房子已经抵押出去了,现在想把它出租获取收益,但又担心会有法律风险。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出租,要是能出租的话,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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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出租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且要注意相关法律风险,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抵押本质上是一种债权的担保措施,它并不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将抵押财产实际占为己有。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仍然对抵押物享有一定的处分权,包括出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只要已抵押的房屋不存在上述禁止出租的情形,就可以出租。 其次,要考虑抵押合同的约定。如果抵押合同中有关于房屋出租的特别约定,那么应当依照合同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另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而如果是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当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若租赁设立在后,原有的租赁关系可能会失效,而且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新的所有权持有人有权自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最后,在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时,抵押人有义务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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