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能不能卖?
我有一套房子抵押给银行了,现在因为一些经济原因想把房子卖掉,不知道是否可行,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要走哪些程序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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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卖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房产抵押的情况下,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要卖,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如果银行同意,在交易过程中,所得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银行的债务或者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提存等操作,以保障银行的抵押权。如果银行认为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有权要求抵押人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其权益。如果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出售,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总之,抵押给银行的房子不是绝对不能卖,但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障银行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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