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在现金遗产进行中可以进行相关赠送吗?

我和配偶有一些现金遗产相关事务在处理中,现在想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一方能不能把相关现金赠送出去。具体想了解这种赠送行为在法律上的规定,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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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现金遗产相关事务进行中,对于夫妻一方能否进行赠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如果该现金遗产明确指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一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赠送。因为个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有处分权,比如遗嘱中写明某笔现金遗产只由妻子继承,那么妻子可以自主决定将其赠送给他人。 然而,如果该现金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有所不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进行转让或赠与。例如,夫妻共同继承了一笔现金遗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私自将这笔钱赠送给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在妻子不知情且未追认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该条款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配偶一方未经对方知晓便私自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财物赠与他人,未获得合法的配偶同意,待配偶方知情并表示愿意批准该单方面赠与时,此赠与行动即视为有效;若配偶方明确表示反对,则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受赠人有义务原物奉还所接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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