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可以随便抚养吗?
我在路上看到个弃婴,看着挺可怜的,就想把他带回家抚养。但我又有点担心,不知道能不能随便抚养弃婴。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怕自己好心办坏事,所以想问问弃婴到底可不可以随便抚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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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是不可以随便抚养的。这涉及到收养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收养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弃婴属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收养,但绝对不能随便抚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这是对收养人资格的限制,目的是为了确保被收养的弃婴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同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只有经过合法的登记程序,收养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发现弃婴后,应该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由他们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不能私自将弃婴带回家抚养,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问题,并且也无法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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