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接到传票委托代理人去可以吗?

我收到了法院传票,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亲自去开庭。我想知道能不能委托代理人代替我去呢?委托代理人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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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代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接到传票后,通常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参加诉讼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委托代理人这个概念。委托代理人就是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比如你请律师帮你打官司,这个律师就是你的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说明法律是允许当事人委托合适的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的。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离婚案件,即使有委托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若要委托代理人,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一般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这样能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大部分情况下接到传票委托代理人去是可行的,但要注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和办理好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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