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找代理订了机票,拿到的发票显示是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笔费用能不能在公司进行抵扣。想了解下从法律和税务规定上,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到底可不可以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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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是否可以抵扣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增值税抵扣的相关规定入手。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一部分,从而避免重复征税。 对于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的抵扣问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这里有一个关键条件,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而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通常情况下,如果取得的仅仅是经济代理服务的发票,没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不可以按照旅客运输服务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因为经济代理服务本身属于现代服务,与旅客运输服务是不同的应税行为。 所以,单纯的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费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只有符合规定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对应的费用才有可能进行抵扣。企业在处理这类费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来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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