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订机票电子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经常需要帮员工代订机票,取得了代订机票的电子发票。我想知道这种代订机票的电子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公司的进项税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展开


在探讨代订机票电子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进项税抵扣的概念。进项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 燃油附加费)÷(1 + 9%)×9%。 然而,对于代订机票开具的电子发票,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代订机票的电子发票税收编码属于“经纪代理服务”,这类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为经纪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不在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范围内。 只有当取得的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时,才能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抵扣进项税。所以,代订机票电子发票能不能抵扣进项税,关键在于发票的税收编码以及是否为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