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罚款一千元,员工能因此被迫离职吗?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对我罚款一千元。我心里很不舒服,觉得公司这种做法不合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公司罚款为由提出被迫离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以及如果可以被迫离职,后续还有哪些权益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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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没有收取罚款权力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罚款的约定,公司对员工罚款一千元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克扣员工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包含了用人单位违法克扣工资的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并且还能依据相关法律主张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罚款的条款,劳动者有权在超过月工资20%的限度之内索回被扣除的款项。若员工想正常离职,可向现雇主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如获批准,按既定步骤办理离职手续;若辞职申请未通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等待三日、试用期满后需在三十日后可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和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外。所以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对员工罚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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