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讼吗?
我和别人有个商业纠纷,合同里写了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讼。我不太懂这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双方都能随意去仲裁呢?仲裁和诉讼是一回事吗?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首先要明确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并不存在“仲裁诉讼”这样的表述。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而诉讼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关于是否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要看双方是否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明确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约定将特定的纠纷提交给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那么任何一方在发生约定范围内的纠纷时,都有权依据该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但是,如果仲裁协议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这样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依据该无效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此时,当事人如果想解决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处理。所以,并不是简单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