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上诉期是否可以抗诉?


在法律里,上诉和抗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而抗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诉是有明确的期限限制的。以民事诉讼为例,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过了上诉期,当事人就丧失了上诉的权利。 不过,过了上诉期并不影响抗诉的提出。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不论是否过了上诉期,都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同样可以进行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