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裁定驳回后是否可以上诉?
我申请了公司破产,结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我的申请。我觉得这个裁定不太合理,想知道我能不能就这个裁定进行上诉啊,我很关心后续该怎么处理,不想就这么放弃破产申请。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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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破产申请被裁定驳回时,是可以上诉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就是当企业或者个人出现资不抵债等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时,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并进行债务清理等程序的请求。而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审查该申请,进而作出是否受理以及是否宣告破产等裁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同样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无论是一开始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还是受理后又驳回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只要对裁定结果有异议,都有权利在规定的十日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所以,当你的破产申请被裁定驳回,如果你认为该裁定存在错误或者不合理之处,你可以在裁定送达后的十天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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