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经定刑两年半,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定刑两年半,现在家里有点特殊情况,想问问已经定刑两年半了,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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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已经定刑两年半是否能申请取保候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自己遵守相关规定,然后可以暂时不被羁押,在外等候审判。它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之后,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还未经过法院最终判决,仍然处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而当一个人已经被定刑两年半时,这意味着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刑事诉讼程序基本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此时,就不再适用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了。因为取保候审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在判决生效后,就不存在保障诉讼进行的问题了。 不过,在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后,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罪犯可以申请其他的法律救济措施。比如,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又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该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另外,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减刑;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可以申请假释。总之,虽然定刑两年半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但仍然有其他合法途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尝试改善服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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