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执行时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在司法实践中,当面临企业无法执行相关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是有可能申请该企业破产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企业破产的关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里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却还不上钱。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前者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所有债务;后者则是从企业的经营状况、现金流等方面判断,明显没有能力还钱。 其次,当执行程序中出现无法执行的情况时,如果符合上述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在执行阶段,若法院经过调查发现企业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以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企业破产。 最后,申请企业破产的流程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破产受理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综上所述,无法执行时,如果企业符合破产条件,债权人是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这样做有助于通过破产程序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