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院终止执行程序该怎么办?
我公司在申请对一家企业执行债权时,法院因为该企业破产而终止了执行程序。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是要申报债权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能保障我们公司的权益,希望了解下应对措施。
展开


当企业破产且法院终止执行程序时,作为债权人,首先要明确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对于债权人来说,此时最关键的步骤是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主张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债权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申报债权后,债权人需要等待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债权人表达意志、参与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债权人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行使表决权,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重整计划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如果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可能需要配合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是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进行拯救和复苏的方案,债权人可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做出让步,以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能力,从而有可能获得更有利的清偿结果。 如果企业最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将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