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年终奖不发,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年终奖的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说,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其中奖金包含了年终奖。 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运营制度中设立了年终奖制度,或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年终奖金项,那么年终奖就视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项。当具备了发放年终奖的条件而公司不发时,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例如,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达标就发放年终奖,而员工实际达标了,公司却不发,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在这种有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公司不发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可以据此申请劳动仲裁。 然而,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没有关于年终奖金的规范,那么年终奖的发放就属于单位的自主权范畴,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年终奖,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有以下步骤:当事人申请,即劳动者需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