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准备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担心对方在离婚过程中转移财产,导致我应得的财产权益受损。我想知道在准备离婚这个阶段,我是否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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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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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备离婚时,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同时,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在准备离婚阶段,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可能损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很有必要的。 在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要注意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证明存在需要保全的紧急情况以及被保全财产的相关信息等。并且,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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