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离家出走联系不上,警察也不立案怎么办?


在这种吵架后对方离家出走且联系不上,警察不立案的情况,我们需要先了解警察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 一般来说,人口失踪报案是否立案,要依据失踪的时间和具体情形来判断。根据相关规定,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超过二十四小时报警就一定会立案。警方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是否存在被侵害的迹象等。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明确,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如果不符合这些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情形,警方可能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 要是警察不立案,你可以要求他们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你如果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你。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此外,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同时,即便警察未以刑事案件立案,你也可以请求警方协助查找,比如通过查看监控等方式,他们还是会提供一定帮助的。另外,你自己也可以发动亲朋好友一起寻找,利用社交网络等渠道发布寻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