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拿了竞业限制补偿有什么规定吗?


在入职后拿了竞业限制补偿,涉及到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当你入职后拿了原公司的竞业限制补偿,就意味着你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展与原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如果违反了这些约定,原公司有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还规定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竞业限制的期限是有法律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此外,如果原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总之,入职后拿了竞业限制补偿,你需要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同时也要关注原公司是否按时支付补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