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从公司离职了,公司也让我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我不知道公司该给我多少补偿金,想了解下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相关规定,好跟公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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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意味着,如果在协议里没有明确补偿金数额,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获得补偿。要是这个30%的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补偿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例如,双方约定每月按照劳动者离职前月工资的50%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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