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书生效后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我之前有个官司,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但我后来发现了一些新的证据,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判决书生效后还能不能申请再审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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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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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决书生效后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再审,简单来说,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基于法定的情形,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它是一种纠错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对于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这些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总之,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再审是有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的。当事人如果认为生效判决存在问题,可以对照相关法律规定,看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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