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能仲裁吗?
我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了,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能获得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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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在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仲裁时效问题。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如果您是2020年1月1日开始工作,单位一直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2020年12月31日起算一年。不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后,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仲裁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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