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了外遇要离婚能要求补偿吗
最近发现老婆有外遇,感觉很痛苦,也考虑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老婆给我补偿呢?想具体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规定,要是能要求补偿,又该准备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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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如果老婆有了外遇要离婚,作为无过错方的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首先要明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这里说的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不管是登记结婚还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您老婆的外遇情况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您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比如因为对方出轨给第三者的财物等直接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您因对方出轨遭受精神痛苦的补偿。 不过,要想获得赔偿,您得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据类型有多种,直接证据像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资料,出轨方自己承认出轨的书面材料等;间接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开房记录等。但要注意,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的,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如果只是一般的外遇行为,没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通常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您的赔偿请求。所以能否获得补偿,关键在于您老婆外遇的具体情形以及您能否提供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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