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吗?

我之前借钱给一个朋友,他找了个担保人。现在朋友生意失败,明显没能力还钱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要求他的担保人来偿还这笔借款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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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能否要求担保人偿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担保的相关概念。担保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必须先通过法律程序向债务人追讨,在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 那么如何判断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提醒债权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债权人能否要求担保人偿还取决于担保的方式。如果是一般保证,需要先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同时,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明确保证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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