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可以立为网逃吗?


在探讨盗窃未遂是否可立为网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盗窃未遂,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是由于一些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成功偷到东西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盗窃目的。例如,小偷正要撬开门锁进入屋内行窃,突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害怕被发现就逃跑了,这就是盗窃未遂的一种常见情形。 而网逃,指的是公安机关将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录入到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一旦被列为网逃人员,在全国各地只要使用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就有可能被警方察觉并抓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同时,《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盗窃未遂就不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未遂是否立为网逃,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如果盗窃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比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进入金融机构或住宅进行盗窃未遂等情况,即便最终没有成功窃取财物,也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当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这类盗窃未遂行为后逃跑,公安机关为了将其抓捕归案,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就可以将其立为网逃。 然而,如果盗窃未遂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就不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会被立为网逃。例如,仅仅是偶尔起了贪念,试图偷拿价值很小的物品,还没来得及得手就被制止,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作为犯罪处理。 综上所述,盗窃未遂有可能被立为网逃,具体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该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以及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