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缴可以不补缴吗?
我在进行个税汇缴时,发现自己需要补缴一笔税款,但我不太想补缴。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个税汇缴是不是可以不补缴呢?不补缴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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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缴是否可以不补缴,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个税汇缴。个税汇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按年度进行算账、多退少补。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将纳税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已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经过个税汇缴后,确实需要补缴税款,而纳税人不补缴,那么就属于这种不缴应纳税款的违法行为,会面临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的后果。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不补缴的情况。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2024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在这些情况下,纳税人就可以不用补缴税款。 总之,在个税汇缴时,如果不属于上述可以不补缴的法定情形,是不可以不补缴税款的,否则会面临法律责任。建议大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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