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会被驳回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公司经营不善,债务缠身,打算申请破产。但又担心申请会被驳回,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这种结果,想了解一下破产申请驳回的相关法律 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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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是否会被驳回是很多面临困境企业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关于破产申请驳回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债务人的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那么,哪些情况下破产申请会被驳回呢?一般来说,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这其实就是债务人想通过破产的方式来赖账,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法院当然不会支持。二是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有些债权人可能出于不正当的目的,恶意申请债务人破产,以此来破坏债务人的声誉和正常经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三是债务人虽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还存在明显有能力偿还部分债务的情况,不符合破产的实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