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判拘役的是否能取保候审?
我涉及一个案子,听律师说有可能会判拘役。我不太想待在里面,想问问这种有可能判拘役的情况,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就怕不能取保只能一直在里面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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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有可能判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来判断。该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司法机关会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因素。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可能判拘役,但存在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可能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司法机关可能就不会批准取保候审。所以,对于有可能判拘役的情况,理论上是有机会取保候审的,但最终结果要以司法机关的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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