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受理后还能进行查封吗?

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申请了破产,目前已经被受理。但是现在有个债权人突然要查封我们公司的部分财产。我不太清楚在破产受理之后还能不能进行查封,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债权人这样做合不合法。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查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破产受理后是否还能进行查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并且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得出准确的结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受理的概念。当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破产条件并予以受理后,就进入了破产程序。这是一种司法程序,目的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公平有序的清理和分配,以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查封,它是一种司法强制措施,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限制处分的一种手段。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通过查封的方式,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那么,破产受理后还能不能进行查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这意味着,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之前对债务人财产所采取的查封等保全措施都需要解除。因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分配,而查封等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到财产的统一处置,不利于公平地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此外,从法律精神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破产程序的目的是实现债务人财产的公平分配。如果在破产受理后还允许个别债权人进行查封,就可能导致个别债权人优先受偿,这与破产程序的公平原则相违背。而且,在破产程序中,有专门的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和分配等工作。管理人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则,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处置,以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利益。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在破产受理后发现债务人存在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再次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等。但这种情况是基于特殊的违法情形,并且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和审批。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破产受理后是不能再进行查封的。相关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以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公平实现。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