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固定资产已投入使用但发票未到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了,但是发票一直没到。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是先暂估入账吗?后续发票到了又该怎么操作?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会计准则来规范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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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财务处理中,当固定资产已投入使用但发票未到的情况并不少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此时应先对固定资产进行暂估入账。暂估入账是指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等凭证时,按照合理的估计金额将资产入账。因为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其已经为企业带来了经济利益,所以需要在账面上体现该资产。例如,企业购买了一台机器设备,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并开始生产,但发票还未收到,这时企业可以根据合同金额、市场价格等合理估计设备的价值,将其暂估入账。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 然后,在发票到达时,要对之前的暂估入账进行调整。如果发票金额与暂估金额一致,那么不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进行调整,但需要冲减原来的暂估分录,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账务处理为,先做一笔与暂估分录相反的分录冲减暂估,即借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贷记“固定资产”;再按照发票金额,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发票金额与暂估金额不一致,需要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若发票金额大于暂估金额,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应付账款”;若发票金额小于暂估金额,则做相反分录。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预缴所得税时扣除,但在汇算清缴时如果还未取得发票,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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