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有折旧方法但该折旧未执行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固定资产折旧,简单来说,就是随着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它的价值也在慢慢减少,我们通过一定的方法把这种价值的减少分摊到它使用的各个期间,这就是折旧。例如,一台机器设备价值1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那么每年就可以把1万元当作这台设备的折旧费用。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对固定资产折旧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也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范围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如果企业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却未执行折旧,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从税务角度看,由于没有按照规定计算折旧并在税前扣除,企业可能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折旧费用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不进行折旧就相当于减少了扣除项目,从而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多交了税。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这会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会虚高,而成本费用则会低估,使得利润数据不准确。 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企业应该及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如果属于非重大会计差错,可以直接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如果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发现差错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同时,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按照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如果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可能还需要缴纳滞纳金。总之,企业应当重视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