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了还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一直不太好,最近他起诉要和我离婚。我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在这种被起诉的情况下,最终能不能离成,也不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被起诉了到底可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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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起诉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但最终是否能成功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以法定理由向法院提起,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当一方被起诉离婚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起诉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离婚。但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同时,被起诉的一方也有权利进行答辩和举证,表达自己对于离婚的态度和意见,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也可能使法院不支持起诉方的离婚请求。所以,被起诉后是否能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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