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我公司鼓励绿色出行,给员工发放骑车补贴,这部分费用在公司财务处理上,能不能当作进项税来抵扣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懂行的朋友,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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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概念。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简单来讲,就是企业买东西付了税,卖东西收了税,付的税可以用来抵收的税,从而减少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公司给员工发放骑车补贴,属于集体福利性质的支出。这笔补贴本质上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并不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购进。 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骑车补贴这部分费用对应的进项税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因为它不符合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条件,即不是用于直接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而是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因错误抵扣进项税而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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