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我们公司董事会要做个决议,现在大家都很忙,没办法集中线下签字。我就想着能不能用电子签名,可又不太确定这合不合法。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董事会决议用电子签名行不行,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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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签名,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简单来说,电子签名就像是在电子文件上盖的“电子章”,能确认是谁签的字,并且表示签字的人同意文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电子签名符合“可靠”的标准,那么它在法律上和传统的手写签名、盖章是一样有效的。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对于董事会决议,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使用电子签名。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必须使用手写签名或盖章,并且能够保证电子签名的可靠性,那么使用电子签名来形成董事会决议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的。 不过,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公司在使用电子签名形成董事会决议时,应该注意保存好相关的电子证据,例如电子签名的制作过程记录、数据电文的存储情况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同时,最好在公司章程中对电子签名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可以使董事会决议的签署过程更加规范和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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