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是否需要按手印?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在参与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后,对于签字这一环节有些疑惑。我们的股东会决议上股东都签了字,但不确定是否还需要按手印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是否必须按手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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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并不一定需要按手印。签字和按手印在法律上都具有证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作用。 从法律概念来讲,签字是指自然人用自己的手写签名来表明对文件内容的认可和同意。按手印则是通过留下指纹的方式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和对文件的认可。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就代表其对决议内容的知晓和同意,签字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里将签名、盖章、按指印并列,说明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不是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股东会决议,它类似于一种合同性质的文件,股东的签字足以证明其参与并同意决议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股东会选择既签字又按手印,这可能是出于谨慎或者习惯。但如果股东仅仅签字而未按手印,股东会决议在法律上依然是有效的。除非公司章程中有特别规定,要求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必须签字并按手印,那么就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来执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但要遵循公司章程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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