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愿意结婚,彩礼钱能退还吗?
我和女方订了婚,给了彩礼,但相处后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不想结婚了。这种情况下,我给的彩礼钱还能要回来吗?我挺担心要不回来的,毕竟彩礼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男方不愿意结婚时彩礼钱能否退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彩礼在法律上通常可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双方最终结婚。当条件不成就时,赠与行为就可能失去效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和女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您请求返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您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诉求。不过,实践中法院在判决退还彩礼的具体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可能不会判决女方全额返还彩礼,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返还的比例。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在离婚时,您也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种情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要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您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同样可以根据第三种情形请求女方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总之,在男方不愿意结婚的情况下,彩礼钱大多是有机会要回的,但具体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